欢迎访问含山慈善协会!
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
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新生“慈善助学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6-28 发布人:

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新生“慈善助学”的通知

各镇、园区管委会:

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力量,资助家庭经济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,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资助“零漏助、全覆盖”目标,根据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等五家单位关于《马鞍山市“慈善助学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将我县2016年度大学新生“慈善助学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点燃希望之光、关爱祖国花朵

二、资金来源

1.市慈善总会“慈善一日捐”资金;

2.社会各界定向捐赠(有定向捐资助学意向的企业、单位、个人请直接与县慈善协会联系,电话:4391919);

3.县慈善协会救助资金。

三、资助对象

1.本县城乡常住户口、参加今年夏季高考、被三本(含)以上高等院校录取、家庭享受城乡低保的大学新生(不是低保户的可向县内有关助学机关申请);

2.非“低保户”的低收入家庭中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:①重点优抚对象;②市级以上劳模和直属亲属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当年度达5万元以上困难家庭的大学新生;

3.本年度通过其他渠道已得到资助的或者已录取而放弃就读的学生,不在此资助之列。

四、资助标准

1.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新生,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(其中:市慈善总会资助3000元,县慈善协会补助2000元);

2.对其中10%左右成绩优异、家庭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,除一次性资助5000元外,大学期间其余年份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资助,直至大学毕业。

五、资助程序

1.申请(7月15日-8月15日)。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,持大学录取通知书、成绩单、家庭低保证、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;非低保家庭的申请,应附申请人相关低收入证明、直系亲属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(近一年内)清单的复印件,并按要求如实填写《马鞍山市慈善助学申请表》(可在县慈善协会网站下载),向所在镇(园区)民政所申报并经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慈善协会。

2.审核(8月1日-8月19日)。县慈善协会对各镇(园区)报来的《申请表》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书面意见,对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汇总报市慈善总会。

3.确定(8月19日-8月22日)。市慈善总会会同市教育局、关工委、妇联等相关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确定受助大学生名单。同时根据总体情况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定10%左右的续助学生名单。

4.发放。在新学期开学前,市、县慈善组织将举行由学生或学生家长参加慈善助学资金发放仪式,通过适当渠道将善款发放到每位受助学生手中。续助学生的后续助学金发放与今后各年份的慈善助学款发放同步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1.高度重视,明确职责。开展“慈善助学”是保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顺利入学的一条有效途径,各镇(园区)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、民政人员具体负责,按照本《通知》有关要求,确实把好事做好。

2.做好申报对象的宣传和核实工作。各位要对照《通知》精神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一定要宣传通知到位,做到全覆盖、不漏报一人;对申报的材料,镇(园区)、村(社区)要认真核实、严格把关,做到不错不重复(救助)。

3.做好公示检查。对申报对象的姓名及有关情况,镇(园区)、村(社区)可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,县慈善协会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,以接受社会监督。


附:《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助学申请表》

含山县慈善协会

2016年6月28日

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助学申请表
     
含山县慈善协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15 皖ICP备20009568号-1 建议使用I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
分辩率1024*768浏览本站 邮箱 <{$con.email}> 电话:<{$con.phone}> 技术支持:巢星网络
您是第 <{$visit.all}> 位浏览者